星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我省出台意见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到2020年底,全省所有行政村辖区内的每个自然村(村民小组)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全省所有的行政村每村至少培育1名“法治带头人”。到2022年底,全省所有行政村辖区内的每个自然村(村民小组)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 ,全省所有的行政村每村至少培育2名“法治带头人”,进一步提高“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据悉,我省将按照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的基本条件和主要职责,从选拔范围、选拔程序、考核上岗方面规范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选拔程序;从实施集中培训、现场教学培训、线上远程培训“三大培训”方面,加大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力度;从搭建工作平台、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考核奖罚方面,加强农村 “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