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明年违章停车或将与个人信用挂钩,并遭联合惩戒。7月26日,在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李伟作了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两条例一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7月29日《劳动午报》)
城市交通状况关系每一位市民的出行,是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更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的体现。近年来,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购买私家车的家庭大量涌现,而城区规划的停车位却严重不足,远远满足不了居民对停车位的要求,致使各类小车不守规矩,乱停乱放现象非常严重。随意停车、侵街占道,严重妨碍了市民出行,加大了城市运行成本,造成的交通混乱、安全隐患,最终要“回馈”到每一位城市居民身上。
过去对于违停车辆,大都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规定,该法律规定违章停车只罚款不扣分,违章停车有如下处罚条例: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由于违法成本低,有些驾驶员“有钱就能任性停车”的现象时有所闻,有的驾驶人对违停不以为然,面对处罚笑眯眯,扔出罚款:“多大事,不就是几十元钱吗?!”
由其可见,违法成本低,是一些驾驶人不长记性的根本原因之一。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我们的法律也应该与时俱进,与社会实际情况相对接,不能停留在“过去式” 应该像北京那样知道“现有政府规章不足以调整复杂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需要上升层级,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通过地方性法规来规范人们的行为。
对乱停乱放违规车辆,将与个人信用挂钩,并遭联合惩戒,这是治理乱停乱放的好办法,抓住违停的牛鼻子,是打蛇打在七寸上。联合惩戒,这是有效的打击,违法成本提高了,让那些不怕罚款的驾驶人也闻之“丧胆”,不再顶风违章乱停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