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王先生:昨天上午,我开车路过金山路和吕岭路交叉口,前面一个快递小哥骑着电动车,右手扶着车把,左手拿着手机,时不时低头在看屏幕。突然听到前面一阵急刹车的声音,我前面的小车停下来,这个小哥也停下来。车上男子大声向他喊话:“你骑车是不要命啊!”原来,小哥因为看手机骑车偏离了路线,险些被撞上。(3月17日《海峡导报》)
如此“骑车玩手机”于现在的“骑车族”中随处可见。最新调查发现,每天花在手机上的时间,中国以每天3小时位居第二,而据去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中国网民规模达7.72亿,已经超过欧洲人口总量,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7.53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人群的占比由2016年的95.1%提升至97.5%。由此来计算如这位快递小哥那样“骑车玩手机”的,又将有多少?
“开车玩手机”早已被明令禁止,《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一次记2分。“骑车玩手机”同样是十分危险的“马路杀手”,不仅害己更害他人,而且同样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对“骑车玩手机”依法处罚,也于法有据。
曾有报道,美国夏威夷州首府檀香山市成为美国唯一对过马路时看手机或传简讯的行人开罚的大城市,最高罚款99美元。对“走路玩手机”都开罚,而且罚额不低,“骑车玩手机”当然就更得严加管束和制裁了。
现在,我们的许多地方对“骑车玩手机”的监管和执法还处于空白,乃至“骑车玩手机”有恃无恐。固然,管住“骑车玩手机”有一定的难度,但当“骑车玩手机”不断增多,危害也正在加剧,加大对“骑车玩手机”的执法力度显然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