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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黑名单” 让不文明公民“站起来”
房屋中介 或可加长“公办短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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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8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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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 或可加长“公办短腿”

□张传发
 

毕业季到来,针对年轻租客房租成本压力过大,有的房屋中介联合互联网企业推出了免押金模式,租客不用再支付押金。在传统的承租市场上,“押一付三”是通常的交易方式,但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而言,一下子拿出四个月的租金压力很大。(8月22日 《工人日报》)

应当承认,民营房产中介的存在,就市场竞争而言多少会产生“鲶鱼效应”,这其间,收几个中介费,只要在合理区间,消费者是能够接受的。现在的问题是,有些民营房产中介,“吃了卖家吃买家”,两头收费不说,往往在人为炒作过程中涉黑而欺诈,吃苦的是买卖双方。事实上,在一些城市,不仅房价天高,且租价已开始“坐火箭”,“买不起”又“租不起”,老百姓“不堪重荷”。

“房住不炒”,一些地方多部门联手出重拳打击房产黑中介,甚至于动用公安力量,这些都是应该的,但,根本上还是要有“供给侧改革”,除了“产”这一方面要多多增加购租房源的市场总量之外,在“销”这一方面,政府也应该有所作为。

笔者以为,房屋中介应加长“公办短腿”,起码每个县(区)一级的人民政府住建部门应该建一个房屋中介平台。无论是卖房还是买房,无论是出租还是入租,网络时代,政府部门建一个房屋中介平台,不是一件很难的事。其实,“住”,是“富”(宀)的“第一步”,也是民生之大事,而学校有公立,医院有公立,在解决老百姓“住”的问题上,房屋中介平台应该也有姓“公”的,于“住”这一重大民生上,政府不可也不应该完全依赖“市场化”,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国营”与“民营”和平共处,平等竞争,好让老百姓“东方不亮西方亮”。

这个公办的房屋中介,可以在净化市场方面当“领头羊”。譬如,买卖双方,交易之前,可以不交押金,以“减轻负担”;再譬如,规范合同,如有一方违约或欺诈,对不起,将其加入“诚信黑名单”;如此等等,政府中介,不仅要“信息量大”,更应该具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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