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1日从教育部获悉,人社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要坚持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评价的首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师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6月22日《东方今报》)
众所周知,师德是教师的从教之基、素质之魂。师德在国外一般被称之为职业伦理,包括教师的政治立场、价值观念、教育意识、职业态度、工作责任感及其相应的行为方式。师德的好坏,与教学业务水平的高低,并非是直接对应的关系,但却对学生价值取向、甚至教育事业健康发展造成必然影响。
不可否认,随着我国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现行教师管理制度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教师入口把关不严、人员能进不能出、职务能上不能下等问题。特别是,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体罚学生、违反教育规律、增加课业负担等不良现象非常普遍,体罚、性侵等违法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教师队伍的纯洁性。可见,建立重师德、重业绩的考核机制,是衡量教师职业道德,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办好教育的重要环节。
因此,师德“一票否决”,不应止于评职称。首先,应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严格执行5年一次的定期注册考核。考核内容应包括师德、业务考核以及教学工作量考核。同时,师德应作为首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绩效考核、职务聘任、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建立健全师德建设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别是,应严格执行“一票否决”,不给失德教师预留“下不为例”等操作空间,通过正常的退出机制,将不良教师及时清理出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