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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直播开学” 不宜简单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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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直播开学” 不宜简单禁止

□木须虫
 

9月1日,某直播平台上,身穿校服的高三女生王芳(化名)直播开学情况,其自称觉得直播新鲜,想做尝试。对此,校方表示,已与学生约谈并进行劝导,不支持学生在校使用直播功能。专家称,直播平台需加强监管。(9月4日《新京报》)

高三女生直播开学,折射出直播随意泛滥的一面。在通信技术日渐完善的今天,直播的门槛已然降低到了无壁垒的地步,一个稍为高档一点的手机,都可以成为直播的工具。技术改变生活的另一面,则是突破了条件的限制,产生规则约束的失灵,出现各类偷播以及各种低俗、色情、搞怪的表演,给网络文化和社会秩序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如女生直播开学情况,存在大量偷拍偷录他人,如果没得到他人的知情和允许,则可能侵害他人合法权利,如侵犯他人隐私。当然,是否构成隐私侵害,在法律上还有争议,界线并不清晰。然而,这种行为本身可能影响到同学和学校秩序,甚至可能引发同学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本身也不恰当。

直播必须要遵循最起码、最普遍的公共准则和公序良俗的约束,找到权利的边界。特别是直播个人权利与公共生活之间的交集,应建立在尊重并保证他人权利的基础上。直播愿意分享个人公共生活的点滴,但不宜轻易让他人“被直播”,需要充分考虑到他人的感觉和权利。同时,如果是直播公共生活,则需要定位于社会现象的视野,重视对具象个体权利的保护,减少隐私的曝光。

网络直播是柄双刃剑,女生直播开学恰恰展示出其弊的一面。因此,才有了学生能不能搞网络直播、支持不支持学生在校使用直播功能的争论。其实,直播不是无限的自由,但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法不禁止,也是公民的自由,不宜轻论限制。反过来讲,如果这名女生直播策划得法,事前与同学做了沟通,直播本身反映学校的特色,充满正能量,又未尝不是成功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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