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索贿460万余元 一审获刑12年
倒卖4000余本证书 二审合肥开庭
被控涉贿800余万元 滁州受审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8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合肥市安监局宣教中心 原主任张奋生、原副主任汤宗彦:
倒卖4000余本证书 二审合肥开庭

正言 记者 王玮伟
 

星报讯  因违规倒卖4000余本证书,合肥市安监局宣教中心原主任张奋生、原副主任汤宗彦一审分别获刑。宣判后,张奋生坚称自己“无罪”,上诉至合肥市中院。8月2日,合肥市中院公开审理此案。张奋生仍称自己的行为“不构成滥用职权罪”。

一审审理查明,2013年9月,时任合肥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主任张奋生、副主任汤宗彦,在明知合肥一职业培训学校不具备能力和条件的情况下,仍与该学校合作开班特种作业培训。双方约定由该职业学校负责招生及培训,宣教中心负责考试及发证。至案发,张奋生、汤宗彦共计为该职业学校骗取了《特种作业操作证》4085本,并流入了全国各地。宣教中心因此获利335960元,其中40850元作为该中心“小金库”使用。

一审法院认为,张奋生、汤宗彦的行为仅构成滥用职权罪,判决张奋生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零六个月;判决汤宗彦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缓刑两年零三个月。宣判后,张奋生表示不服,上诉至合肥中院。二审法庭上,张奋生辩称倒卖特种证书是领导“授意”,自己“不构成滥用职权罪”。

张奋生还表示,合肥市安监局宣教中心“教考分离”,不负责考试,违规发放4000余本《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责任不能仅由宣教中心承担。

二审未当庭宣判。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