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因违规倒卖4000余本证书,合肥市安监局宣教中心原主任张奋生、原副主任汤宗彦一审分别获刑。宣判后,张奋生坚称自己“无罪”,上诉至合肥市中院。8月2日,合肥市中院公开审理此案。张奋生仍称自己的行为“不构成滥用职权罪”。
一审审理查明,2013年9月,时任合肥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主任张奋生、副主任汤宗彦,在明知合肥一职业培训学校不具备能力和条件的情况下,仍与该学校合作开班特种作业培训。双方约定由该职业学校负责招生及培训,宣教中心负责考试及发证。至案发,张奋生、汤宗彦共计为该职业学校骗取了《特种作业操作证》4085本,并流入了全国各地。宣教中心因此获利335960元,其中40850元作为该中心“小金库”使用。
一审法院认为,张奋生、汤宗彦的行为仅构成滥用职权罪,判决张奋生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零六个月;判决汤宗彦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缓刑两年零三个月。宣判后,张奋生表示不服,上诉至合肥中院。二审法庭上,张奋生辩称倒卖特种证书是领导“授意”,自己“不构成滥用职权罪”。
张奋生还表示,合肥市安监局宣教中心“教考分离”,不负责考试,违规发放4000余本《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责任不能仅由宣教中心承担。
二审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