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8月2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宿州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蒋昌盛涉嫌受贿一案。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9年至2014年间,蒋昌盛在任淮南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淮南市凤台县委副书记,毛集试验区工委书记、区人大工委主任,潘集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淮南市委常委,宿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800余万元。蒋昌盛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蒋昌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蒋昌盛的亲属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七十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