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官网1日公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1998年版本的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对比,记者发现,此次条例明确“中国”“全国”“中华”“国际”“世界”字样的社团必须经严格批准,地方性社团不得以这类字样命名。(8月2日《新京报》)
民间各种协会与社会团体多如牛毛,只要到相关机构进行登记,便可以合法地开展各种活动,至于社团的名号,则很少有人审查与把关,以至于“中国”“全国”“中华”“国际”“世界”字样的社团就像跑大街似地满天飞,这些真社团当然做了很多有益于社会的工作,取得了骄人的业绩。
但是也不可否认,有些社团并不是把社会责任与担当放在首位,只要有钱赚啥事都敢干,原因在于他们可以名正言顺地开展活动,收取某些费用天经地义,没有人干预与查究。于是乎,就有人动起了歪脑筋,搭建了草台班子,摇身一变组建了山寨化的社团组织,开始了疯狂的敛财活动。
由于大环境就是如此,这些山寨社团名头越搞越大,起步就是“国字头”字样,用“环球”“国际”作为名号也从不手软。如此一来,只要发出去各种通知,基本都能唬到一些人,交钱的人之所以心甘情愿,盖因某些活动与头衔层次与级别很高,至少满足了某些人的虚荣心,这就叫投其所好。
山寨社团的泛滥势必产生灾难性后果,既扰乱了社会秩序,败坏了货真价实社团的名声,又降低了民间社团的公信力与美誉度,之所以出现这种山寨版本的社团“异常名录”,与监管人员平时睡大觉、监管出现真空有关。
社团如何才能真正去山寨化,绝不是一两次曝光就能彻底禁绝的,而是要去伪存真,对所有山寨与非山寨的逐一过堂审核把关,举凡不干正事的、名声不好的,一律清理出去,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与举报。如此一来,山寨再无藏身之地,就连那些具有合法身份的社团也会循规蹈矩,再也不敢越雷池半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