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并发出通知,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活动外,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准饮酒,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并实行每周零报告制度。(今日本报10版)
不可否认,在公务接待的支出中,烟酒占了很大的比重,成为政府部门行政成本居高不下的主要因素。此前,我国实施了室内公共场所“禁烟令”,实际上其中也包括了公务接待“禁烟令”。如此环境下,安徽出台公务接待“禁酒令”,表明烟酒将远离官场“酒桌文化”,具有样本意义。然而,从过去各地执行工作日午间“禁酒令”来看,效果不尽人意,希望安徽的公务接待“禁酒令”,在提高执行力上有所改观。
常常听到有官员说公务接待是个“苦差事”,喝伤了肝、吃坏了胃。既然公务接待那么“苦”,一些官员何以乐此不疲?这是因为,公务接待也是一项“重要工作”,要想把公务接待工作做好,就必须树立吃苦耐劳的精神,甚至要敢于作出“舍命陪君子”的某种牺牲,此前,不是有许多官员在公务接待中因酗酒过量而“壮烈牺牲”了吗?从这一点来看,公务接待“禁酒令”,首先保护了官员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
然而,公务接待固然是工作中一项不可或缺的内容,但因为很难界定其必要性和合理性,还是越少越好。像有的官员一天要接待三四批来客,吃饭喝酒犹如赶场子,公务接待成了工作的主要内容甚至是全部,就是一种官场病态。当然,这还是所谓的合理的公务接待,至于打着公务接待的招牌,进行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吃请,就更加普遍了。
可见,规范公务接待,不应止于“禁酒令”。关键是,应实行公务接待公示制,让公务接待费用和费用报销环节透明,接受组织检验和群众监督。实际上,各种禁止公款吃喝的规定、公务接待支出的范围与标准,均相当明确,只要能做到公开、透明,将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晒”出来,便可以区分和界定是公款吃喝,还是正常公务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