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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伞车”横行 缘于监管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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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7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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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伞车”横行 缘于监管缺失

□毛开云
 

一个不锈钢支架,几片帆布,就凑成一把遮阳伞。遮阳伞虽实用,却是交通安全的“毒瘤”,甚至被网友戏称为“夺命伞”。每年这个时候,这样的遮阳伞在厦门一些道路上随处可见。(7月26日《海西晨报》)

摩托车和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的情况,全国各地都存在。“伞车”横行缘于监管缺失或监管不力,或根本没监管。

“伞车”该哪个部门管?城管、交警、交通运输、安监?似乎这些部门都没管,至少没管好。要不,“伞车”咋能满街停、到处跑?

“伞车”隐患多且严重:影响车辆稳定性,使车子失去平衡并翻车;遮挡视线,特别容易出交通事故;遮阳伞很有可能刺伤骑手或乘客的眼睛、颈部、心脏等部位,危及生命安全……不是吗?近年来,全国各地很多“伞车”发生事故,仅在本月就发生了多起“伞车”事故:7月18日,一名广东廉江的女子骑着摩托车在路上行驶,由于车速快且风较大,车上的遮阳伞突然折断,女子和摩托车一同摔倒,折断的遮阳伞柄直接插入其喉咙,医护人员赶到现场时,女子因伤势过重而抢救无效死亡;7月19日,在湖南省隆回县桃洪西路,一名男子骑着摩托车途经该路段的一左转弯路口时,与一辆出租车发生碰撞,因摩托车车速较快,且加装了遮阳伞,摩托车倒地后,遮阳伞伞架直接刺伤摩托车驾驶员右眼……血的教训、生命的代价应该让人警醒!

“伞车”横行,除了监管缺失,还有车主金钱至上、车主及乘客的安全和法制意识淡薄等原因。整治“伞车”,除了加强安全教育、法制宣传外,关键是监管部门要担起监管责任。有些地方出台了整治措施,比如在厦门,非法加装遮阳伞将被罚200元;在禁摩地区驾驶摩托车上路,会受到罚款、扣车、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等处罚;在禁摩地区驾驶加装了遮阳伞的摩托车上路,还会被处两罪并罚。而从实际情况看,制度和规定完全成了“纸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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