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孩子吃“聪明药” 小心反被聪明误
世相杂谈
“违停便条”能否催生人性化执法
非常道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5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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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相杂谈

 

归还价值千元手机 索要800元合适吗?

□ 刘鹏

重庆市民熊先生遗失一部手机后,联系到拾得人蔡女士,熊先生承诺给对方一定酬金以示感谢,双方便约好时间地点归还手机。这本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不料双方却因酬金的数额引发纠纷,直至熊先生报警求助。(5月15日《重庆晚报》)

熊先生认为,自己的手机价值千元,而且已经用了数年,蔡女士索要酬金800元明显不合适。而蔡女士则认为,自己为了归还手机,付出了相关金钱与时间等成本,并同时觉得,手机中的相关信息价值,明显要高于手机本身价值。

那么,蔡女士索要的这800元酬金是否合适?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这个标准是:“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也就是说,蔡女士归还手机是必须的法律义务,索要酬谢也是合情合理并合法的。但具体酬谢金额,则是“保管与归还失物的必要费用”。如果熊女士能够证明,自己为了保管与归还手机,确实花了800元费用,则其索要800元的要求,明显就是合理的。问题关键就在于此,蔡女士似乎并无法证明,自己为了保管与归还熊先生的手机,付出了800元的费用。

很明显,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归还失物,相关酬金问题,与失物的价值并没有直接关系。在失物追寻、归还索要报酬等相关事务越来越多的情况下,我国法律在这方面的相关规定,明显有些过于笼统,需要修改或者具体与详细化。比如在索要报酬等的数额和标准上,不妨借鉴与效仿一下德国、日本等国家的做法,即以失物为标准,按失物价值的一定比例(5%或者20%)作为报酬的确定标准。总之,不能再以“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这个很难说得清楚,也会存在较大争议的标准为标准了。

领导们扫完大街不妨去网上看看

□陈广江

5月14日下午,海口开展了声势浩大的2016年爱国卫生义务劳动,市四套班子领导率全市各级干部职工、驻区军警部队官兵及近万名穿戴红色帽子和马甲的志愿者一起走进医院、小区、背街小巷,动手清扫卫生。此次活动旨在为海口市民创造良好卫生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省病媒生物防治专项考评和创卫技术评估。(5月15日《海口日报》)

有时候,正面宣传也会产生“负面效果”。就像这次海口市四套班子领导带头上街大扫除,网友们几乎众口一词:纯属作秀。领导们可能会感觉困惑甚至委屈:明明是身先士卒、以身作则,怎么到了网友的眼里就成了“装腔作势”“矫情作秀”?

据报道,当天共有9468人参加,共清除垃圾1170.3吨,清扫面积389705平方米。万人穿“红马甲”扫大街,规模声势浩大,而且还有“细节”:垃圾吨数精确到了小数点后一位,清扫面积更精确到了个位数。问题是,这究竟是怎么算出来的?难道当天有专人负责给垃圾过秤,并拿着工具测量清扫面积?这样做有何意义?

媒体报道出来的这个“细节”经不住推敲,其他“细节”就令人遐想了,比如红马甲有没有花钱、花了多少钱?其实,不难想像,四套班子领导倾巢出动、亲扫大街,各部门会“高度重视”,制定“详细计划”,开车的、拎包的、提水的、摄影的、安保的等“各就各位”…… 这样一场活动下来,花钱多少暂且不说,领导们的确挺累。

建议领导们扫完大街,去网上看看、瞧瞧,有时候网友的批评虽然很难听很刺耳,但没有恶意,值得认真研究和吸取。在高度发达的信息时代,为政者要经常上网看看,近距离了解真实民意。最尴尬的是,领导们自以为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而在其他人看来,只是一场心知肚明的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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