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我省计划通过方案的实施,确保到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2015年,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淮河流域、长江流域、巢湖环湖河流水质均有所好转,新安江流域水质保持优。
目标:到本世纪中叶
生态系统或可进入良性循环
根据方案制定的目标,到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皖北地下水污染趋势得到遏制,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确保引江济淮输水线路水质安全。
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任务:2020年底前
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对于具体的防治,我省提出的具体要求包括:到2020年,巢湖全湖营养状态指数达55以下,西半湖营养状态指数达60以下。无备用水源的市、县(市)应分别于2016年底前和2018年底前完成备用水源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公开:今年起,每市每季度
都要公开饮用水安全信息
根据方案,省政府将与各市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每年分流域、分区域对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省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同时,对水质不达标的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必要时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
为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省、市政府还将定期公布各市、县(区)水环境质量状况。地级及以上城市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