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声渐近,是蟋蟀鸣叫最热闹的时候,此时每每听到蟋蟀的鸣叫声,就会勾起我儿时玩蟋蟀的美好回忆,至今难以忘怀,仿佛就在眼前。
我从小喜欢玩蟋蟀,喜欢雄性蟋蟀会鸣叫,好斗。我觉得蟋蟀的叫声很动听,向蟋蟀打草,看着它神气活现龇牙振翅鸣叫,给我带来阵阵愉悦。捉蟋蟀,有白天、傍晚、晚上不同时间段的不同捉法,白天和傍晚主要是观察地形地貌,这倒不怎么困难,一般要到小巷深处、街头旮旯,瓦砾和石块下,蹑手蹑脚地搜寻着,那里的蟋蟀最骁勇善战。难的是在月明星稀的夜晚,来到石桥下、墙角边掀开砖头,主要凭借听蟋蟀叫声来判断藏身方向。有了方位,在漆黑的夜里,要区别雌雄,只能靠一双小手来探测蟋蟀尾部有否小针,有针者即为雌,这种功夫,有了几年捉捕的实践便掌握了。有时,也可以借助手电筒或火柴光来帮助识别,但那时条件有限,只好全仗实践的经验。一旦有蟋蟀出现在眼前了,双手快速叩下,它们大多时候轻盈地跳开了。偶尔,再一次扣下,蟋蟀便被我罩在手中。捉到蟋蟀,小伙伴们通常要比拼一番,大家围在一起,脑袋碰着脑袋,双眼不眨,凝神静气,看蟋蟀们相互角逐厮拼,鏖战争斗……
其实,两只蟋蟀打斗,并不一定要真正打得难解难分,有的蟋蟀一听见对方的鸣叫就怯阵了,甫一见面,就四处躲避,不敢争斗。当然,大多数情况多有交锋,交锋的回合有多有少,有的一个回合就败下阵来,有的十多个回合还不见胜负。当年在街头巷尾,弄堂里、瓜棚架下,一群小儿围成一圈,头碰头地看斗蟋蟀看得津津有味,大呼小叫。见到打败的一方,或是落荒而逃、或是断胳膊少腿,令人目不忍睹。胜者可不同了,得胜的蟋蟀振翅高歌,一副洋洋自得的神态,其主人在小伙伴面前,也是得意洋洋、威风八面。
白露过后,昔日的“打斗大王”们,须不摇翅不亮,响亮的叫声渐渐听不到了,如何帮助陪伴我们疯了一夏的蟋蟀过冬变成头等大事。 大一点的孩子告诉我:“要拿一个竹筒装蟋蟀,放上木板,挖个地洞将它埋入洞中过冬”,理由是地下温度高,冬季来后蟋蟀不会冻死。小的孩子总听大孩子的,急急忙忙在家中院子里挖洞,竹筒盖好后放下去,为了通气再插上一小节有孔的竹筒。好了,放心了,踏实了,万事大吉了。
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写道,“蟋蟀们在这里弹琴”。鲁迅先生儿时也是喜欢玩蟋蟀的,这并不妨碍他成为伟大的思想家和文学家。光阴荏苒,少年时期对蟋蟀情有独钟,而今已过花甲之年,听到蟋蟀的鸣叫声,又会激起我捉捕的欲望。因为它曾给我带来欢乐,使我的童年充满诗意和情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