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男子精通电脑技术却不用在正途上,在监外执行期间,盗取多家公司的“网游一卡通”卡号和密码,2个月非法获利43万余元。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获悉,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36万元;判处其同伙李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8万元。
31岁的张某是一名“黑客”,十分精通电脑技术,但他并未将聪明用在正途上,2005年,他因盗窃罪被劳动教养一年零二个月,2011年4月,他因盗窃罪被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万元。这两次犯罪,他均是利用黑客技术在网上大肆盗取游戏币。据了解,因患有严重疾病,在南京市玄武区法院的判决生效后,他因病暂予监外执行一年,但2011年11月,他便变更了通讯地址和方式,并藏匿在西安。
在西安,他做起了销售游戏币、游戏装备等生意,并结识了李某。去年6月,张某破解了广州某公司的邮箱密码,并发现了其中存有大量充值卡的信息,其中包括安徽某公司发售的“一卡通”、九江某公司发售的“一卡通”、东莞某公司发售的“网游一卡通”的卡号和密码。随后,他和李某合作,通过多种方式将这些充值卡变现牟利。
据了解,在短短2个月时间里,张某和李某非法获利43万余元,去年8月27日,两人在西安落网。此外,2010年5月,张某还曾在西安一家银行办理信用卡,并拖欠8万多元未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