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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房产契税” 是一种民生让渡
好大一个“临时工”
非常道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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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房产契税” 是一种民生让渡

□罗志华
 

郑州市日前出台房产过户新政,明确郑州市直系亲属房产过户时,交易价格可以自己决定和随意申报,只要打得出税票就行。换言之,只要税费大于1元,相当于房屋交易定价20元,就可以办理交易并过户。(1月7日《大河报》)

包括过户税费在内的房产契税,是地方财产极为可观的一笔税收。为了确保财源,各地会想办法堵塞漏洞。而在房产交易当中,极容易想到的一种偷税漏税的办法是,买卖双方故意把房屋的合同价格写得很低,而实际交易价格要远高于合同价格,这样就起到了少交房产契税的作用。对于这种偷税,税务部门用自己评估定价的办法来加以应对。

但这样的措施,也加大了直系亲属房产过户的税费,不仅加重了家庭负担,也割裂了亲情。而直系亲属之间的过户,不管是继承也好,赠与、买卖也罢,都与市场交易行为有本质区别,税务部门应该区别对待。郑州的过户税费新政,可以理解为一种针对性很强的减税政策,或者不如说,是针对直系亲属间的民生让渡,并且,这种让渡具有普惠性。这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将使代际间的房产继承,不至于导致财产大幅缩水。

当然,这一新政也要做好风险防范。实际操作中,要做到趋利避害,使这一新政既惠及所有家庭,又不至于产生负面影响,还需更加细致的规则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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