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渔船基础管理工作,切实解决渔船套牌,擅自变更主机功率等问题。长丰县畜牧水产局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渔业船舶证书“三证合一”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2014]73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渔船电子录入管理建设工作,组织专门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全县80多条养捕渔船进行“三证合一”的重新编号、测量、摄像等工作。现已通过中国内陆渔船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录入建档。
渔业船舶“三证合一”能够准确掌握长丰县内渔船的实际情况,为燃油补贴发放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提供更加全面,真实,可靠的依据,同时方便了长丰县畜牧水产局渔政人员对渔船管理,为维护渔民的合法利益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