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卢某是庐江县一家矿产企业的退休职工,年逾古稀的他身体状况不佳,在本企业职工医院治疗疾病时在一次火灾中丧生,失火原因无法查明。卢某儿子认为医院负有全部责任,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损失。11月25日,记者从庐江县法院获悉该案已审结。
当事医院院长认为自己是“好心没好报”。原本卢某早已可以出院,却因其是企业退休职工,自身住房年久未修,医院便没有让卢某搬出病房,不料9月27日发生了火灾。
卢某家属认为,卢某在该院治疗疾病,医院理应为病人提供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此次火灾归根到底是因为医院工作不到位造成的。
在法院几天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由医院补偿卢某因失火死亡造成的各项损失12万元,并配合卢某亲属办理卢某职工死亡安葬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