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入传销组织,又遭非法拘禁
老人医院丧生火海 责任在谁?
托运茅台酒碎了两瓶 怎么赔?
安徽希望工程的24年
您给我们送祝福 邀您天鹅湖畔赏《天鹅湖》
外地驾照转合肥
下一篇4 2013年11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被骗入传销组织,又遭非法拘禁
男子坠楼摔伤,传销人员竟想“一丢了之”
贾佳 记者 马冰璐
 

星报讯  男子被网友骗入传销组织,想离开又遭遇非法拘禁。在逃离时不慎坠楼摔伤,三传销人员竟将他带到汽车站,准备“一丢了之”。

去年10月5日,阿远(化名)被网友张某骗来合肥,并被他和任某接到位于包河区的住处。两天后,他发现,任某等十余人同住在此从事传销活动,他当即决定离开。

见他去意已定,黄某当即指使任某等人抢走他的手机,黄某、翟某等人则通过威胁恐吓、精神控制等手段迫使他无法脱身。

去年10月8日12时许,阿远趁他们不备,从二楼厨房跳下但不慎摔伤。黄某当即“命令”任某等人将他带至某汽车站,准备“一丢了之”,岂料被交警发现并最终案发。

经鉴定,阿远外伤致右尺骨、桡骨骨折,损伤程度属轻伤;外伤致胸椎体压缩性骨折,椎管占位,椎体骨质突入椎管,脊髓损伤,损伤程度属重伤。

昨日,记者获悉,包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翟某、任某从事非法传销活动本就违法,在吸收阿远未果后,竟采用胁迫恐吓等方式将其非法拘禁,导致其为逃脱传销组织不惜铤而走险跳窗逃跑,不幸摔伤。三人在发现他受伤后,不仅没有第一时间进行救治,反而打算将他丢弃,遂依法分别判处他们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月、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三年。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