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不知不觉,冬天已经临近。宝宝们可爱的小脸上开始出现了干燥、脱皮等现象,妈妈们就会在此时选择儿童护肤产品给宝宝们使用。记者昨日在市场上看到,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中规定的,“儿童化妆品不宜有美白、祛斑等功效的成分”的产品,市场上依然在销售。星报提醒妈妈们注意,要选择安全的产品给宝宝使用。
市场产品,依然嫩白、美白
昨日记者走访了合肥市区内的一些商场、超市和母婴用品店发现,儿童护肤品中从洁面乳、护肤霜到沐浴露、洗发露、润肤露,品种齐全,其中不少都是百姓熟知的强生、郁美净等老牌子。
记者从柜台上拿出一盒“嫩白护肤霜”,包装盒上标明的成分为:聚二甲基硅氧烷、羟苯甲酯、香精、葵酸甘油三酯等将近20种。营业员看到记者正在挑选,热情地告诉记者:“天冷,皮肤干燥,家长都来买这个霜,老牌子了,我家孩子也用这个产品,不骗你。”
一圈转下来,记者看到儿童护肤品中不少产品上都出现“嫩白”、“润白”字样,不少产品上标注的化学名称,让人眼花缭乱。而且外包装未标注警示标语的依然不在少数,一些产品成分都能看到香精、防腐剂、羊毛脂、丙二醇等化学物质。
指南规定 成分越简单越好
记者从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中发现,指南中明确儿童化妆品系指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
《指南》要求,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配方所用原料的种类。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应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不用原则,同时应关注其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儿童化妆品配方不宜使用具有诸如美白、祛斑、去痘、脱毛、止汗、除臭、育发、染发、烫发、健美、美乳等功效的成分。应选用有一定安全使用历史的化妆品原料,不鼓励使用基因技术、纳米技术等制备的原料。
此外,《指南》还要求,儿童化妆品中文名称或包装可视面中应明确标示“适用于儿童”等说明性用语,产品标签(含产品说明书)中应标注“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用语。
昨日记者对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采访中得知,这部《指南》是我国第一份儿童护肤品标准,将于明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专家提示,妈妈们选购儿童化妆品最好多留心眼,要到正规的儿童用品店和大型超市选购,挑选时要看清化妆品的检验合格标识,最好购买正规厂家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