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梁山县建成国内首个“水浒特色”廉政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内容包括水浒反腐等十余个板块。尤其把除暴安良、威武不屈、抱打不平、伸张正义、倡树正义、勇于抗争、以身作则等水浒反腐“十八招”放在了突出位置。(7月25日《人民日报》)
《水浒传》是一部脍炙人口的文学巨著,反映和剖析了北宋末年徇私枉法、欺上瞒下、贪赃枉法、卖官鬻爵、吏治腐败的官场现象,应当说,有一定的反腐教育意义。但尽管如此,借“水浒”搞反腐还是不靠谱的。
读过《水浒传》的人都知道,“梁山好汉”们的聚义并非是出于反腐败的社会责任感,他们大多数是出于某种个人恩怨,或是出于江湖义气。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他们的“好汉精神”的确起到了一定的反腐作用。然而,毕竟早已时过境迁,在文明、进步、法制的社会,我们反腐有着时代、意义、形式上的不同,生搬硬套“水浒经验”,盲目借用“江湖义气”显然不适合。
在反腐败上,我国古代确有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借鉴,这并不等于所有的都能“古为今用”。过分突出“水浒”的反腐教育作用,无疑是一种形而上学,甚至有玩噱头、有借着清明打柳枝的嫌疑。
建立“水浒特色”廉政教育基地,这种牵强附会,娱乐化、庸俗化的做法,更会对廉政宣传教育起到负面作用。反腐教育需要注重精神内涵,结合时代特点,符合法制要求,不可以想当然,机械地“古为今用”,更不能有醉翁之意不在酒之心。
李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