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应善待群众“骂娘”
别让“太文明” 惯坏“不文明”
油是你的,海洋是大家的
“亿元别墅”何以一现再现?
拥有六处房产吃低保 该不该以诈骗罪论处?
非常道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7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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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太文明” 惯坏“不文明”

 

“爱护城市环境,请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昨日,武汉市城管委办公室重申了对市民9种“不文明行为”的处罚规定,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均将被罚款50元。(7月4日《武汉晚报》)

文明是一种品质,是一种修养,是一种受人尊敬并被大家广泛推崇的行为。一个高素质、有教养的现代文明人,必须有良好的文明礼仪。可时至今日,为何政府部门还要对9种不文明行为兴师动众“问罪”呢?很显然,这9种不文明行为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否则,不可能如此大动干戈。

追求文明到今天,为何仍有不文明滋生的土壤?或许有人会把责任归罪于市民“孺子不可教也”。其实,这仅仅只是内因,外因恐怕正是由于我们“太文明”才惯坏了“不文明”这个孩子。

新加坡的文明程度之高世界公认,但人家并不是天生的,而是靠“管”出来的。前不久,山东中山公园从荷兰引进一批价值近20万元的郁金香,6万多株鲜花现只剩下不足百株。公园管理人员只是上前制止,结果无果不算还遭遇冷眼。而在新加坡随意损害公共物品可能会被入刑。相比之下,我们的处罚实在是“太文明”。偶尔有些说法,却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

常言道:“只有落后的管理,没有落后的文明。”对不文明行为,我们不能“太文明”。 陈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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