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一公布,一时间商品房价格问题再次成为百姓关注的焦点。明码标价怎么执行?合肥的情况又怎样?昨日记者采访了省、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
据省物价局服价处负责人介绍,商品房明码标价我省已在合肥、安庆等地实行了。从目前来看,执行商品房明码标价的地区,房价还是比较合理、科学的。
合肥市物价局新闻发言人潘曙生对记者说,去年4月,该市的楼盘已全部执行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据其介绍,合肥的任何一个楼盘销售前,必须先到合肥市物价局房价处进行价格备案。在备案程序中,物价局将对楼盘的预售房价、面积等等进行审核。对于不合理的价格、面积将进行核减。在确定房价和面积等相关信息后,才会在备案书上盖章。此时,楼盘拿到备案书后,才能前往房产局进行预售许可。在进行楼盘预售许可,明码标价书制作完成后,楼盘才可以进入销售环节。值得注意的是,商品房的价格是执行市场调节价,但合肥市物价局一般会以3个月为界限。定价备案后三个月内开盘的价格一般不允许变动,一旦价格出现变化,也必须重新备案,才能进行销售。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合肥商品房明码标价备案中被物价局核减数字中,一月份核减18.4万平方米,核减价格1845万元;二月份核减了7.8万平方米,核减金额达到2770万元。这一组数字说明,明码标价制度对虚高的房价,起到了很大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