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芝万象城相关业主: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财税法[2010]1524号)文件精神,凡在2010年10月1日之前签订购房合同购买家庭非唯一普通住房并已具备办理产权登记的购房人,请在2010年12月15日、16日两天前往售楼部办理契税纳税申报相关事宜,我公司将统一代办,逾期不再办理,将按照国家最新税费政策收取。业主同时需提供的资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复印件(第2、3、4、7、14页A4复印)。
2、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原、复印件。
3、纳税人身份证原、复印件(共有情况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原、复印件,二代证为正反面复印)。
4、当地房产局出具的个人首次购房证明,我公司将统一按照2%收取契税,同时需现金缴纳,代办成功后再多退少补。
如果因业主逾期未办理(或者纳税人不愿意提前申报)而产生的契税税费增加等后果,由业主自行承担。由于部分业主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请业主见报后于规定时间内前往售楼部办理契税申报手续,如果因逾期办理产生契税税费增加等后果,由业主自行承担。
义福房地产(合肥)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