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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设定“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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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设定“硬指标”
市、县(市、区)每10万人法援供给量不低于140件
记者 马冰璐 通讯员 彭继友 胡光林
 

星报讯 10月24日,记者获悉,安徽省司法厅日前印发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作出部署,提出“实举措”,设定“硬指标”,力争到2026年底构建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服务精准、保障有力、便民高效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体系。

做到“应援尽援、应援速援、应援优援”

《意见》提出,有效增加基层法律援助供给总量。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和有关当事人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应援速援、应援优援”,原则上市、县(市、区)每10万人法律援助供给量不低于140件。

持续深化法律援助降槛扩面,推行社区、乡村法律援助服务全覆盖,探索法律援助服务向前端拓展、向后端延伸,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市、区)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推动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

探索法援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模式

《意见》明确,切实推动基层法律援助队伍发展。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着力充实基层法律援助人员力量,通过下沉人员力量、设置公益岗位、开展见习实习等方式多渠道解决工作力量不足等问题,原则上市法律援助中心人员不少于5人、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不少于3人。

稳步增加法律援助人员数量,完善支持律师资源短缺地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主动吸纳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青年律师加入法律援助队伍,鼓励法律援助机构具有律师资格或者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办案,加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建设。探索法律援助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模式,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应承办一定数量法律援助案件。

打造“城镇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援服务圈

《意见》明确,积极创新基层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司法所、村(居)委员会、社区以及有关单位、组织,健全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系点建设,打造“城镇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拓展便民利民服务渠道,试点推行法律援助智能终端服务,探索残疾人等群体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机制,开展法律援助“进百村入万家”工程,实现法律援助申请快捷化、审批简便化、服务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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