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日前,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安徽省旧房装修领域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旨在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推动公租房、公有老旧房屋以及城镇老旧住房的装修改造工作,提升居民居住环境。
根据《细则》规定,公租房和公有老旧房屋的装修改造将按照装修改造造价的20%给予补贴,而城镇老旧住房的装修改造则按照装修改造造价的15%进行补贴。其中,公租房和公有老旧房屋的装修改造每个项目补贴上限为200万元,城镇老旧住房的装修改造每套补贴上限为5万元。
《细则》明确了补贴对象的范围,包括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即公租房),产权属于国有的直管公房和公益类房屋建筑(办公用房除外)的公有老旧房屋,以及在城镇规划内因房屋使用年限10年以上,存在屋顶漏水、外墙脱落、功能缺失、供配电设施老化等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住房。
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房屋的外墙、幕墙、屋顶翻新保温,室内地面、墙面、水电、门窗、厨卫更新装修改造,以及燃气自动报警和安全保护装置、消防设施、建筑节能等装修改造和增设安装智慧安防等方面。
在组织实施方面,《细则》要求公租房、公有老旧房屋装修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具体实施方法按照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而城镇老旧住房的装修补贴申请,则需在改造项目正式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后,及时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提交补贴申请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工程招投标材料、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造价预算清单、开工现场照片等。申请人为个人住户的,由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申请材料清单。审核通过后,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在4个工作日内确定补贴金额,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
此外,《细则》还强调,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需每月底前将本月资金拨付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所有申请补贴的项目需在2025年12月底前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