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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李霞: 进一步优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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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李霞: 进一步优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营商环境

记者 章沁园
 

星报讯 “去年是我担任全国政协委员第一年,所以我首先是加强学习,先后参加了两次全国政协新委员培训班,收获很大。其次,我通过提案积极地建言献策,一共提交了四件提案并全部立案,其中一件还被确立为全国政协重点督办提案。”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安徽省委会主委李霞说。

“今年我在政策意见方面的提案是‘进一步优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营商环境’。”李霞认为,营商环境对一个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而调研中她发现,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在营商环境方面还有一定不足与差距。

“首先是跨区域法律服务体系不健全。”李霞认为,当前跨省区域协缺乏相应等级的法律法规,跨省区域协作的综合性立法明显不足。“其次是跨区域执法部门协作不畅通,三省一市执法协作机制涉及领域有限、效率不高。”李霞表示,当前区域内执法协作多局限于三省一市省级政府。此外,跨区域纠纷解决机制不完善,长三角区域内审判资源不均衡,对司法纠纷的判断标准把握不一,可能导致区域内“同案不同判”的情形发生,同时,涉及营商环境案件纠纷较为复杂,但当前长三角区域内部分司法工作人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知识储备不足,不能有效应对。

针对这些问题,李霞认为,建立一体化营商环境法治协作机制,是加强区域一体化协作、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推动长三角区域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对此,她在今年的提案中提出了4点建议:

加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营商环境协同立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形成长三角区域营商环境监管合作的法律规范体系。完善长三角区域市场准入、市场监管和行业资质等规则,打破区域内市场流通壁垒,促进资源合理分配,提高要素流通效率。加强区域立法与地方立法程序、政策的衔接,弥补跨省区域协作法律供给不足,改善区域营商环境发展不平衡问题。

强化区域性执法协作。建立区域统一行政执法领导机构,统一签订行政执法协作协议,指导长三角一体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行动。建立区域营商环境重点执法领域如税务、监管等统一执法标准,加大跨区域市场监管,加强区域内协同执法,提升执法效能。

提升营商环境市场化水平。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在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推进“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等改革。全面清理涉及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破除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畅通行业准营、退出等全流程通道。

建立跨区域多元纠纷解决机制。采取发布区域内典型案例、指导意见等方式,推动统一三省一市有关营商环境审判与裁量标准。搭建长三角区域营商环境案件调解平台,完善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纠纷处理机制,建立多元化的纠纷处理机制。加大司法从业人员知识产权与跨学科知识的专业培训,建立一支复合型的营商环境司法队伍,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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