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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出台“电梯维保备案管理办法”

记者 马冰璐
 

星报讯 为规范全市电梯维保备案工作,加强电梯维保单位和人员的监管,促进电梯维保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近日,由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经合肥市司法局“三统一”备案后出台《合肥市电梯维保备案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电梯维护保养业务的电梯制造、安装(含修理)单位进行电梯维保备案管理活动。电梯维保备案,包括维保单位备案和维保项目备案。维保单位备案是指拟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电梯维护保养业务的电梯制造、安装(含修理)单位,在首次开展电梯维保业务前,向市市场监管局提交备案资料。维保项目备案是指维保单位在从事具体电梯项目维护保养业务时,向电梯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提交备案资料。

当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如维保单位的许可证件、应急救援负责人及救援电话、项目使用单位、项目维保期限等信息发生变化,需要补充、更新的,维保单位应当在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在线提交信息。其他备案信息发生变更时,维保单位可在30日内在线提交信息。在合肥市从事电梯维保业务的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的人员,由维保单位在线提交执业信息。市市场监管局通过数据验证等方式,对维保单位提交的聘用人员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在岗履职情况等执业信息予以查验。

电梯维保单位备案、项目备案、执业人员信息、备案内容变更后补充更新、维保系统账号管理、自我承诺落实、电梯维保质量及市场主体满意度等情况,均纳入市场监管部门对电梯维保单位的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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