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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谈判不是随意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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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谈判不是随意砍价

孙秀艳 《人民日报》
 

“唇枪舌剑”“反复议价”“锱铢必较”……每年的国家医保目录调整,都需要经过谈判与竞价环节。谈判桌前,为了让患者用上更多高性价比的药品,确保医保基金的每一分钱花得更值,“灵魂砍价”已成常态。

医保谈判是集合13亿多参保人的用药需求,与企业进行的“以量换价”的市场化机制。应以不超出医保基金和广大参保人承受能力为前提,以药品临床价值的全面科学评估为基础。医保谈判是与企业的协商,绝不是“价格越低越好”的随意砍价,而是为参保人争取最大利益,同时赋能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从这个角度讲,低降幅让创新药品进医保,同样是为了参保人的最大利益,能够实现多方共赢。

医保工作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消除人民群众医疗的后顾之忧。一方面,以全民医保制度兜底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另一方面,医保要为参保患者提供用药保障,进而降低社会整体的疾病经济负担。

近年来,人民群众健康意识不断提升,对创新药的用药需求日益增长。创新药进医保,有效降低了群众药费负担,丰富了临床用药选择。

众所周知,创新药研发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一款成功上市的创新药,成本收回的周期甚至长达10年以上。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既承载着广大患者的期望,也致力于赋能创新发展的目标。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在坚持保基本的前提下,建立了以新药为主体的医保准入和谈判续约机制,及时将创新药品以合理的价格纳入医保目录,并通过支持加快临床应用等方式,有力促进了医药行业创新发展。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要把药品保障水平的提升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兜住、兜准、兜牢保障底线,尽力提升保障水平。如何在支持医药创新的同时平衡医保基金可负担能力,是一道长期考题。平衡好二者关系,不断改革完善相关规则,推动效果更好、质量更优、价格更为适宜的创新药品早日进医保,就能更好呵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权益,实现群众享实惠、基金保安全、企业得发展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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