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日前正式印发,《实施意见》提出了全面加强和改进深圳学校体育工作的系列举措。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高中(含中职)学校每周开设3节体育课,中小学每天大课间体育活动不少于30分钟。(12月5日《深圳特区报》)
现实中,体育课往往处于“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窘境。体育课时不达标、被占用问题突出,严重影响学生健康成长。数据显示,我国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主要指标连续20多年下降,33%存在不同程度健康隐患,小眼镜、小胖墩、小糖人等情况突出。由于缺乏科学系统的健康教育体质监测和干预体系,每天锻炼一小时的学生不足30%。
在这一背景下,深圳突破性地提出“小学初中每天一节体育课”,让人眼前一亮,值得点赞。
不过,还应该看到,在保障体育课时方面,国家其实不乏相关规定。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体育法》,更是将“学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确保体育课时不被占用”写入法律。过去,体育课每周三四个课时尚且难以保障,如今,“每天一节体育课”如何落实到位,无疑更受关注。
为此,深圳在《实施意见》中专门强调,建立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机制,把学校体育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学校体育条件保障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与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校长绩效考核相结合。期待当地有关部门加强教育督导和责任落实,让“每天一节体育课”成为不容挑战的红线,推动各个学校真正重视体育工作,保障体育教学。
在开齐开足体育课的同时,有关部门还应强化场馆设施供给,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丰富课程教学内容,确保体育课既有数量,又有质量,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锤炼意志,打造学校体育工作的“深圳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