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广东梅州市梅江区联合中学在校内安装“智能人脸识别系统”等,加强学生进出校门和宿舍门的管理。学生家长陈先生(化名)将学校《致家长的一封信》发在第三方社交平台个人主页,发问:“校园人脸识别每名学生每年缴费100元合理吗?”该消息引发舆论关注。梅州市梅江区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学校自行安装,缴费必须是以家长自愿为原则。”(9月13日上游新闻)
大数据应用带来了机遇与便利,也带来了用户对自身隐私安全的担忧。特别是,如今连进小区、取厕纸都要“刷脸”,人脸识别技术被滥用,势必会造成数据泄露。以至于,广东梅州一中学装人脸识别,每人每年收费100元,引发家长和网友广泛质疑。
这所中学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如此大规模地收集和使用学生个人数据,让大量个人数据掌握在学校安保人员手中,势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可见,随着科技发展,人脸识别技术已经落地各项应用,由此引发的个人隐私泄露等问题也日渐突出,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势在必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第二十七条明确,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个人身份特征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公开或者向他人提供;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照此规定,这所中学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并不是为了公共安全考虑,而是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这显然不具备强制使用人脸识别的必要性。
这所中学“刷脸”收费,也刷出了侵权的“嘴脸”,必须立即叫停。同时,此举值得有关部门反思:相关法律应对人脸识别作出专项规定,明确人脸识别的有权使用主体、使用目的、使用范围、使用禁区等。同时,使用人脸识别技术需遵循事前申请原则,经批准后才能进行。特别是,需要有专业机构对人脸识别划定使用边界,即对人脸识别的适用范围、使用过程中落实“事先告知、事后删除”等条款作出持续的规范和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