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截至今年7月,安徽提前实现国家关于2023年底完成长江干流70%左右的入河排污口整治目标;预计到2025年,安徽全省长江入河排污口基本完成整治。8月28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和长江一二级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
据介绍,2019年以来,全省按照“查、测、溯、治”的工作思路,先后在长江干流、一二级支流组织开展了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在长江干流启动了入河排污口整治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今年7月,全省长江干流4077个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治3754个,完成率92%,提前实现国家关于2023年底完成长江干流70%左右的入河排污口整治的目标。2022年,长江干流水质保持为Ⅱ类,流域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4.8%,较2017年上升14.8个百分点。今年1至7月,全省长江流域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3.8%,同比上升5.3个百分点。
今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标志着我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从区域试点正式进入全面整治阶段。按照《方案》的有关安排,2023年年底前,全省长江流域9个市要参照长江干流整治试点模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生态环境部的新标准、新要求,完成长江支流入河排污口的核定工作,出台入河排污口名录,编制整治方案,启动入河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工作。
预计到2025年,安徽全省长江入河排污口要基本完成整治,城市建成区要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切实解决污水违规溢流直排问题,形成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监督管理长效机制,长江入河排污状况要得到全面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