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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店变“探钱”,监管漏洞应及时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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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3年4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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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店变“探钱”,监管漏洞应及时补上

何勇海
 

“听说这家店的xx特别地道,今天带大家来尝一尝”“我不允许你们还不知道,还有家这么好吃的宝藏店”“这么大一桌子才xx元,爱吃的朋友们千万不要错过福利……”如今,打开短视频平台,经常可以刷到各种各样的探店视频。作为第三方测评,探店连接了消费者和实体商家,如果能够做到客观真实,就可以帮助消费者做出正确选择,助力消费复苏。但记者采访发现,随着探店博主越来越多,出现了诸如“虚假种草”“变相打广告”“吃霸王餐”等问题。(4月3日《工人日报》)

客观真实的“探店”,原本可以三方共赢:给消费者提供“寻味美食”的便利,有助于消费者在主播的“眼见为实”之下“避坑”;也给商家营销提供了“助攻”,有利于吸引更多客源;同时也是对商家的变相监督,可以促使商家在品质上更自律。有数据显示,2022年,在某生活服务平台,有72%的商家邀请过达人“探店”并收获订单,的确助力了消费复苏。“探店”还能让博主及其平台收获流量,进而变现。

然而,“人心不足蛇吞象”,一些博主为寻求赚快钱,进行的不再是体验分享、良心“安利”,而是打着“探店”的旗号进行“带货”,成为商家的“广告代言人”;或借“探店”博主的身份,以宣传推广的名义流连于各个餐馆,蹭吃蹭喝之时,还向商家索要“好处费”“推介费”。更有甚者,有的博主“探店”只是“云探店”,素材或从网上扒来,或由商家提供,东拼西凑后,利用剪辑软件便能“一键成片”……

当“探店”博主与商家成为利益共同体、各取所需时,消费者却是受害最深。

鉴于虚假“探店”的隐蔽性较强,监管部门应畅通举报渠道,查证属实应严厉惩处。探索规范措施,比如要求博主在“探店”视频上,标注是“商业推荐”“合作推广”,还是“自由探店”,明确标签,以便于消费者分辨,对博主来说,也可规避宣传与实际不一的风险。“探店”属于新型宣传,缺乏相关法律规范,有关行为的法律属性、有关主体的责任划分都不够明确,这一监管漏洞应及时补上。

真实性是“探店”活动的灵魂。呼吁博主在承接商业性“探店”业务时,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实反映消费体验,自己口中的“宝藏”“天花板”店铺要名副其实;还要呼吁商家做好基础工作,靠品质取胜,如此顾客自会络绎不绝,否则会损害自身信誉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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