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蚯蚓登上“中央一号文件”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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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蚯蚓登上“中央一号文件”的警示

何勇海
禁捕 王恒/漫画
 

日前,“打击电捕蚯蚓”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近年来,由于蚯蚓(又称“地龙”)巨大的药用价值和蚯蚓干价格飙升,在经济利益驱使下,电捕野生蚯蚓已经形成完整的产业链。目前,有卖家在网上出售由农户机器电捕的“纯野生地龙干”,还有人售卖电捕机器。(2月19日《南方都市报》)

小蚯蚓登上中央一号文件,彰显出中央排查整治非法捕杀野生蚯蚓行为,促进土壤质量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强决心。近年来,电击野生蚯蚓现象引发关注。在某些市县、村镇,野生蚯蚓经过多年捕捉,已变得稀少。专家担心,照此发展,某些种类的野生蚯蚓未来几年可能面临灭绝,对生态造成不可逆的破坏。

蚯蚓被生态学家称为“生态系统工程师”,对生态平衡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方面,它们挖穴松土、分泌粘液等,可使空气和水分抵达土壤深层,为植物、土壤中的微生物生长创造良好条件;另一方面,蚯蚓通过取食、消化、排粪等,对土壤中物质循环和养分能量传递功不可没,蚯蚓粪更是理想的天然生物肥。蚯蚓还能对土壤中的污染物起到降解、疏散作用。

对野生蚯蚓“灭绝式”捕杀,势必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的危害,进而威胁我国粮食安全。由此导致的生态环境损失、社会经济损失难以估量。因此,各地对于电捕野生蚯蚓的行为,必须“雷霆出击”,依法予以重拳打击。

我们要面向公众广泛宣传,蚯蚓虽然全身都是宝,具有巨大的生态、经济、药用价值,但若要排序,其生态价值应排在经济价值、药用价值之首。要引导社会公众普遍认识到,保护蚯蚓更是在保护生态环境,守护它们,就是在守护我们的青山绿水。在大力科普的基础上,要赋予各地相关部门保护好野生蚯蚓的责任,以避免这一公共资源处于没人管状态。

保护野生蚯蚓还应当弥补法律缺位。目前法律法规对野生蚯蚓的保护还处于滞后状态,在遇到电击野生蚯蚓等行为时,除了个别地方有专门的约束法条,更多地方难以找到合适的法律依据对当事人进行惩罚。因此,应通过加快立法、动态调整野生动物名录、加大公益诉讼力度等措施,保护野生蚯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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