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安徽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由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方案提到,到2025年,我省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
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
我省建立老年人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将老年人口状况纳入人口抽样调查制度,定期发布全省老年人口状况主要数据。2022年底前,出台全省统一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标准,并根据全国统一标准及时修订,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享受相关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等的参考依据。2023年底前,各市培育不少于2家评估机构。
依托安徽省大数据平台,推进人口基本信息、婚姻信息、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和服务保障信息等跨部门数据归集共享。推进安徽省养老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数据库,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与基本养老服务精准匹配机制,逐步对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申领等事项实行“免申即享”,实现“政策找人、服务上门”。
培训养老护理员不少于12万人次
探索整合现行的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等政策,聚焦失能失智等不能自理老年人,依据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结果给予差异化护理补贴。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加大探索力度,完善现有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我省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23年底前,在全省选取1—2个市开展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先行试点。
同时,继续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到2025年,全省培训养老护理员不少于12万人次,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开展“最美护理员”评选活动。强化养老机构社工专业化建设,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均拥有1名社会工作者。鼓励各地建立养老护理员工资指导价定期发布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鼓励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等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按规定落实学生资助政策。
基本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
推进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严格落实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作为土地出让前置条件,新建城区和居住区以及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改造应当将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确保到2025年基本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政府投入资源或者出资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要优先用于基本养老服务。
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专门照护失智老年人的公办养老机构,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增设失智老年人照护专区。到2025年底,包括农村敬老院在内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达到60%以上。
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助餐服务网络
结合实施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行动,综合考虑地区人口密度、老年人口分布状况、服务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统筹规划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选址和布局。依托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或为老服务综合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提供家庭养老指导服务,共同构建定位精准、功能互补、方便可及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就近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浴助洁、康复护理等服务。2025年底前,全省打造不少于20个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深入推进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到2025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
实施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培训计划,围绕满足生活照料、起居行动、康复护理等需求,各地合理确定家庭适老化改造的范围和资助标准,继续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不少于14.45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