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推动实现不同医疗机构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这项旨在让群众看病少做重复检查、减少患者诊疗支出、改善跨院就医体验的举措,被通俗地称为“医检互认”,受到社会公众的普遍欢迎。(7月18日《人民日报》)
现代医学的发展,是以检查检验为基础的。许多患者都会有这样的感受:病还未看,检查已经做了一大堆,费用花了上千元。有的时候,到不同的医院就医,原先医院的检查结果得不到认可,又得重新检查一遍。这不仅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而且带来了一定的浪费。推进“医检互认”,无疑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良策。
推进“医检互认”,有哪几步?首先是要更新医院的检查设备、提高医生检查技术,缩小医院之间检查能力的差异,检查结果互认才更方便推行。应该看到的是,检查设备的精密程度和操作者的水平都会影响医学检查结果的准确性,检查结果的准确性是进行诊断的基础。很显然的是,大医院在这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这也是他们不认可小医院医检的原因,亦是患者的担忧所在。值得欣喜的是,在一些检查设备上,大多数县级医院已经同大医院相差不大,进一步提高操作者的水平,就能有力推进“医检互认”。
“医检互认”,同样需要推进医检的信息化水平。胶片是医学影像结果呈现的常用介质,但胶片所能提供的信息并不全面。一般CT、核磁共振检查包含几百上千张图像,打印的胶片通常只是较关键的几张,提供的信息有限。推进医检信息化水平,开展胶片电子化改革,使医院间信息完整传递,让患者可以随时随地查看、分享自己的检查报告和原始影像,是推进“医检互认”的重要一环。
“医检互认”的推进,既需要制度的设计,也需要技术的跟进。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人工智能水平的提高,为促进“医检互认”提供了重要条件。充分利用这些优势,有利于医院之间实现检查结果完整共享与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