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中央文明办、文旅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网信办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再次对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等行为下禁令。(5月8日澎湃新闻)
未成年人重金打赏网络主播事件,近年来层出不穷。尤其是其中许多打赏,用的是父母辛苦打工赚来的血汗钱,有些是全家几年省吃俭用的积蓄,有的还是看病买药的救命钱,也因此,于孩子的家长,最焦虑的是打赏的“重金”能否讨要回来。2020年5月最高法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发布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中明确,未成年人打赏行为无效,可以退还。为未成年人网络打赏退款相关事宜提供了法律维权依据。但现实中要退钱谈何容易。
一般的情况是要求出具证据。其中许多条件十分苛刻,比如有网络公司要求有孩子打款的视频,而现在又有多少家庭装有监控?况且孩子也不一定在监控之下玩手机。家长因此提出申诉,但大多公司的客服往往是一拖了之。家长固然可以提起诉讼,法院也会支持退钱,但于许多家庭,并没有这个能力和精力。不少缺乏社会责任意识的平台,正是藉此大赚不义之财,岂肯轻易退钱。
也因此,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从源头上快刀斩乱麻地彻底遏制未成年人打赏现象,将确保未成年人及家庭免受打赏之害。现在的症结在于如何落到实处。实际上,根据国家网信办要求,从2019年3月起,已有53家网络直播和视频平台上线“青少年模式”,在此模式下无法进行打赏。但由于很多未成年人玩手机,都是使用家人账号注册登录,可以轻松绕过“实名认证”环节,以至“青少年模式”形同虚设。有鉴于此,四部门《意见》也再次提到要优化青少年模式。
另一方面,有专家表示,禁止未成年人打赏“这都是早就有规定的,但落实情况并不好,其原因是没有实施重罚制度。”显然,如何配套相关细则,包括“青少年模式”优化、奖惩措施落到实处,也应尽快提上议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