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员对“隐形加班”要敢于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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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见婚姻登记颁证从室内走向户外
打击网暴就应该多出硬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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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人员对“隐形加班”要敢于说“不”

■  江德斌
半夜“机“叫 王恒/漫画
 

“84.7%的职场人在下班后,仍会关注工作相关信息,‘隐形加班’成困扰”“‘工作量过大,不加班无法完成’‘发生突发紧急事件’成职场人加班主因”“16.1%的职场人所在企业已出台禁止加班规定”……这是前程无忧近日发布的《职场人加班现状调查报告2022》披露的数据。(4月25日《工人日报》)

下班后,理论上时间属于自己,无需再继续工作,可以自由支配时间,躺平、刷剧、阅读、逛街、游玩等,随心所欲。但是,在信息时代,很多工作都是通过电脑、手机来完成,即便下班回家后,也难逃离工作,往往会有各种工作信息轰炸、突发事件袭来,迫使打工人员在家也要加班,不仅打乱了生活节奏,而且没有加班费可拿。显然,“隐形加班”严重侵犯了打工人员的权益,应坚决对其说“不”。

“隐形加班”并不以加班的名义存在,而是改头换面,以各种所谓的紧急任务、重要信息等方式出现,且通过严格的绩效考核机制,将打工人员紧紧束缚住,让其无法摆脱加班的困扰。以前,“隐形加班”只是个别现象,部分人需要赶任务,迫不得已将工作带回家里加班加点完成,社会覆盖面较窄,影响并不大。如今,随着互联网的全面普及,各种办公软件、社交软件流行之后,远程办公成为现实,“隐形加班”也就应运而生,全面渗透入各个领域。

与企业的强大实力相比,打工人处于弱势地位,受到职场上的潜规则限制,为了保住工作职位,为了晋升、加薪等各种因素考虑,虽然内心十分厌恶“隐形加班”,却又不得不屈从于加班安排。

“隐形加班”对打工人员的生活构成了不当侵犯,令工作与生活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扰乱了个人休息调整的规律,长此以往会影响到身体健康。因此,对“隐形加班”要坚决予以抵制,监管部门应严厉打击“隐形加班”,督促企业遵守劳动法规,积极维护打工人的合法权益。企业应及早抛弃超长加班、无效加班模式,改以科学管理、有序规划工作,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将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分开,鼓励员工好好工作、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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