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记者从四川省凉山州相关部门获悉,3月31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其中对遏制“高额彩礼”等陋习作出了明确规定。今年5月1日起,该条例将正式施行。专门将移风易俗工作上升到法规层面,在四川也尚属首例。(4月7日《成都商报》)
多年以来,天下未婚男女苦“天价彩礼”久矣。一些本来甜甜蜜蜜,准备谈婚论嫁的青年男女,最终因为“天价彩礼”而劳燕分飞,酿成无数的“婚恋悲剧”。更多的人,主要是男方,则为了筹集“天价彩礼”而不得不背负沉重的债务包袱,既让男方父母苦不堪言,同时又为婚后小夫妻的矛盾埋下了重重隐患。
为了遏制“天价彩礼”,我们也想了很多办法,但像四川省凉山州这样,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来遏制和整顿“天价彩礼”现象,还比较少见。
在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同时也充分听取当地民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正式颁布实施。
《条例》的颁布实施,首先告诉当地群众,“天价彩礼”已经不仅仅是风俗范畴的事情,同时还是法律要管的事情,这无形之中对当地民众就起到了更好的宣传和引导的效果,让他们在思想上意识到索取“天价彩礼”,是违反法律规定,同时也是法律明确禁止的事情。而对于被索取“天价彩礼”的一方,在拒绝女方的要求,或者是就彩礼问题和女方进行协商时,也就有了更多的底气。
《条例》属于法律法规的范畴,自然要体现其强制性的一面。按照《条例》规定,彩礼的标准和礼金的种类、标准应当遵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相关规定。这意味着,如果有谁家嫁女娶亲过程中的彩礼金额,超过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则除了会降低社会各界对当事人和当事家庭的社会评价,同时还可能面临各种形式的惩戒和处罚。这事实上也是一种规范、引导和遏制。
不管怎么说,以地方立法来遏制“天价彩礼”,都是值得探索和尝试的,也是值得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