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条例》新增了“未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疗美容服务”的规定。(3月1日《法治日报》)
近年来,未成年整容者并不鲜见,容貌焦虑早已侵入未成年人的世界,整容低龄化现象日益凸显,由此带来的医疗风险和纠纷不断增加。实际上,整容就成了毁容,已屡有发生。因整容身亡的,虽是意外,但也足以看出整容手术的风险。而整容的后遗症则是让人惶恐的普遍现象。虽然整形后的疤痕一般会遗留在隐蔽位置,但是,所用的人工材料却是要遗留后患的,即使是最好的进口材料,厂家也不敢保证这种材料终生不会出现问题。因此,尤其于正处于发育阶段的未成年人,极易对身体造成不利影响。
而且,未成年人整容手术,更大的危害还在于容易导致未成年人自身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异态扭曲。毋庸讳言,未成年人整容,大凡是作为招人眼球的资本和“走红”的方式,而这于未成年人的成长,有着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
整容当然是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但于未成年人,尚处于监护之下,价值观审美观尚未定型,自制力辨识力都相对较弱,极易为新奇所吸引,以所谓时尚为“酷”,一旦做了整容手术,以后可能会因为审美观念的改变而后悔莫及。因此,告诉他们利弊,让他们远离整容,尤其是全面禁止“对于那些只是为了提高容貌的非必要性美容整形”,不仅是家长,也是全社会的责任。
现在的问题是,现在不少未成年人手中有钱,一不留神就擅自做了整形,父母难以防范。而且,还有些家长,居然还持怂恿的态度,这已经是监护权的滥用。另一方面,整容机构,在利益驱使之下,对未成年人整容不加任何的限制。这都加剧了未成年人整容现象的蔓延,也放大了危害。
整容低龄化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关注。当整容低龄化越来越突出,如上海市那样以立法规范,管住未成年人整容,已是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