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业态的不断涌现,灵活就业人员数量激增,其各类权益保障问题备受关注。在日前举办的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住建部住房保障司负责人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稳步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鼓励规模达两亿人的灵活就业群体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使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惠及更多灵活就业人员。(1月12日《工人日报》)
拥有住房公积金的人,恐怕难以体会灵活就业人员对于这一政策的期盼。对于他们而言,今后购房时不仅多了一个贷款选项,而且可以实实在在地节省大笔利息。同时,这一举措也能够解决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有限的问题,满足更多新市民、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新业态不断涌现,就业观不断革新,使得灵活就业人员数量激增,歌手、模特、摄影师、自由职业者等新兴群体日益庞大。简言之,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是找不到工作单位,而只是更青睐于在家办公,享受不受单位束缚的自由,选择依靠自身的专业技术能力获取报酬。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越是大城市,这样的人就越多。
要想吸引大量灵活就业人员,就不能回避如何让他们“留下来”的现实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住房保障。相比于一次性的政府补贴,公积金制度显然更加成熟且具可持续性。如何进行制度革新,提升原有制度的包容性,无疑是现实课题。随着广州、上海等地的探索,去年,住建部在重庆、成都等6个城市开展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受到广泛欢迎。因此,迅速推开试点,让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多灵活就业人员,便有了更多现实意义。
诚然,由于没单位,申请加入的灵活就业人员会面对更大的缴存压力,但多地探索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很多人依然可以承受。更重要的是,公积金的魅力不仅在于单位分担部分购房压力,更在于这是一项具有福利性质的政策,即使没有单位的“支援”,通过个人缴存同样可以享受明显低于银行商贷的利率。对于动辄数百万元的房贷而言,这绝不是一笔小数目,可谓省到就是赚到。多一种选择,少一份压力,让没单位的人也能够安居乐业,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