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在职职工门诊看病 年度花费超千元部分可走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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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在职职工门诊看病 年度花费超千元部分可走医保报销

记者 于彩丽
 

星报讯 日前,《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实施细则》正式发布。记者获悉,今年起,在职职工在合肥市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超过1000元的部分可通过医保按照一定比例报销,报销限额为4000元。家庭成员之间发生医保共计的费用,按照医保实际使用人结算。

“这次医保改革的核心是‘大共济’和‘小共济’,‘大共济’就是从医保账户中拿出一部分到资金池中,让更多有需要的人在就医时得到医疗保障。‘小共济’就是家庭成员之间在医保结算时可以互相绑定。这个月开始,很多职工应该能看到医保账户有所改变了。”合肥市医保局医药管理和待遇保障处负责人葛慧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月起,在职职工个人按 2%费率缴纳的职工医保费全部划入本人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月定额划入,2022年按照150元/月划入,今后根据国家及安徽省相关规定相应调整。

而门诊费用纳入报销正是“大共济”的直观体现。细则中明确,在职职工在合肥市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医保基金年度起付标准为1000元,支付限额为4000元,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下简称基层医疗机构)、市(县)级及其他医疗机构、省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支付比例分别为60%、55%、 50%; 退休人员年度起付标准为800元,支付限额为5000元,各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也就是说,以前如果在省级医院门诊花费2000元,如果不住院需要全部自己掏钱或者从医保账户划扣,今后如果同样花费2000元,其中1000元就能够报销500元,并且该年度后期在门诊发生的诊疗费也能得到相应报销。”

如果丈夫医保账户钱用完了,刷妻子的医保卡,会影响妻子的起付额度吗?又该如何“算账”呢?值得一提的是,“小共济”同样适用于“大共济”。葛慧芳解释道,“结算时以实际使用人为准,也就是说,假如丈夫用了妻子的医保账户,会算入他本人的起付额度,对妻子的起付额度并不影响,家庭共济的前提需要家庭成员互相绑定医保账户,以便医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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