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为进一步增强市民乘客消防安全意识,共筑轨道线网消防安全,合肥轨道集团于2021年10月18日实行禁止携带电动代步工具进站乘车措施,截至目前,轨道线网各站已累计引导解释、劝返电动代步工具进站3370余次。
据介绍,近几年,电动代步工具起火自燃事件频发。电动代步工具起火自燃主要原因是电池质量不合格或电池维护使用不当导致电池在充电或使用过程中出现短路,进一步导致自燃。轨道交通车站及列车车厢属于人员流动密度大、不易疏散逃生的半密闭空间,一旦发生突发火情,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鉴于电动代步工具车存在起火自燃安全隐患,禁止携带电动代步工具进站乘车已成为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的趋势。合肥轨道秉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运营安全管理理念,针对禁止携带电动代步工具进站工作进行专项研究,充分调研地铁先发城市,当前广州、深圳、宁波、武汉、成都、福州、青岛、长沙、南昌、贵阳、东莞等多个城市轨道交通已全面禁止电动类工具车进站。
参考同行业地铁城市经验,合肥轨道集团为保障市民乘客安全,向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合肥市公安局提报审批《关于禁止乘客携带电动代步工具车进入地铁车站乘车的请示》,建议全面禁止电动代步工具车进入车站,同时从人文关怀角度出发,保留了残疾人使用的较为稳定的铅酸电池类驱动电源代步工具。2021年10月,根据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合肥市公安局《关于禁止乘客携带电动代步工具车进入地铁车站乘车的批复》,10月18日(星期一)零时起,在施行《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的基础上,合肥轨道全面禁止电动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电动代步工具车进入车站乘车,以铅酸电池作为驱动电源的残疾人电动助力车、电动轮椅除外。
据悉,自禁止电动代步工具进站乘车措施执行以来,合肥轨道多措并举积极引导广大市民乘客遵守。截至目前,轨道线网各站已累计引导解释、劝返电动代步工具进站3370余次,获得绝大部分乘客配合和理解。
合肥轨道集团表示,将持续开展禁止携带电动代步工具车进站乘车工作,与广大乘客一起共同营造安全、良好的乘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