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跑路了,我们的钱还能要回来吗?”“办卡时说得很好听,退卡咋这么难?”近年来,预付卡在美容美发、教育培训、运动健身等行业发展迅速,由于消费者面临较长期限的服务过程,发生纠纷难维权的情形频发。29日记者获悉,由北京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起草的《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到6月28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5月30日《新京报》)
预付式消费侵权乱象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也是越演越烈的顽疾。预付收费是先付费后服务的模式,付了费能否提供承诺的服务明显存在不确定性,是显性的信用风险。而且表明上看这是服务合同关系,但是这种服务往往是商家对应着万千消费者,“一对众”的格局就无限放大了内在的信用风险。而在履信制约方面,很多预付消费的行业,都是轻资产行业,特别是教育培训、健身、家政服务等跑路多发行业,经营场所多是租赁的,人员也是流动的,基本不具备善后的强制履信条件。
给预付卡管理立规矩,规范合同行为,厘清权利界线,的确有必要,如针对因为商家轰炸式营销,赋予消费者一定的“后悔权”,挽救非理性消费,是对商家欺骗式营销的一种抑制。但反过来讲,商家之所以热衷于预付卡营销,目的还是圈定客户乃至资金,将消费的主动权掌控在自己手中,让消费者缺乏博弈制衡的筹码,进而会衍生出不提供有质量的服务、甚至是“带钱跑路”等信用风险,所以预防卡管理不单纯是合同规范的问题,更是信用风险防控的课题。
此次北京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及预收资金规模、涉众程度、预付时限等因素,会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制定预付资金存管规则,确定纳入预付资金存管的经营者的范围,明确存管比例、资金划转条件和周期等事项。应当说,这是治理预付卡乱象的对症之药,牵住资金的“牛鼻子”,为预付消费楔入风险防控机制。当然,预付消费应用领域比较广泛,不能囿于简单的行政监管,在完善法规的同时,还必须加快配套关联的管理机制,激活信用风险管理社会化服务,一揽子解决好预收费的种种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