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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拟立法杜绝“问题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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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拟立法杜绝“问题地图”

记者 马冰璐
 

星报讯  近年来,各类地图产品种类、数量逐年增多,但“问题地图”屡禁不止,严重影响我国国家版图安全、损害国家主权利益。昨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为了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安徽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在制定中。目前,《条例》草案已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

据介绍,《安徽省测绘管理条例》于1996年颁布施行,2008年作了全面修订,更名为《安徽省测绘条例》。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测绘地理信息科技水平不断提升,测绘生产和服务方式发生巨大变化,社会需求日益增长,《安徽省测绘条例》已不能适应新时代对测绘地理信息的需要。特别是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修订后正式实施,《安徽省测绘条例》与上位法不协调、不适应的问题亟待解决。关于备受诟病的“问题地图”现象,《条例》草案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中小学应当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和爱国主义教育,并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公益性地图,供无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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