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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无“退休年龄”,但绝不能“带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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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5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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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无“退休年龄”,但绝不能“带病工作”

■  张西流
 

近日,13岁男孩电梯故障自救失败坠亡的消息刷屏网络,引起人们对电梯安全的讨论。高楼林立的城市中,电梯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设置。然而,频频见诸报端的“吃人电梯”事件,也让舆论热议电梯安全的监管责任。(5月9日中国新闻网)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今年3月发布的《关于2020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的电梯数量达到786.55万台,全年电梯事故25起、死亡19人。这些事故的原因包括,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设备缺陷或安全部件失效或保护装置失灵,应急救援(自救)不当,安全管理、维护保养不到位,等等。特别是,发生安全事故的大都是老旧电梯,由此,也引发了人们对电梯“退休年龄”的追问。

媒体报道,13岁男孩坠亡事件中,涉事电梯是2005年投入使用,已使用16年,老化严重。但在我国,将使用超过15年以上的电梯称为老旧电梯,是行业的一种说法,目前,我国没有电梯整体报废使用年限的规定。

据调查显示,在诸多导致电梯安全隐患的因素中,制造质量占16%,安装占24%,而保养和使用问题高达60%。我国电梯出厂时,需通过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检测,产品质量基本过关,目前绝大部分事故根源,都集中在“维修保养”和“正确使用”等环节上。比如,过去发生的多起事故,大都是电梯出现故障或乘客使用不当所致。可见,电梯安全重在“维修保养”和“正确使用”。

然而,调查显示,近六成载人电梯没有按时更新维保记录,其中有的甚至连“年检合格”标牌都没有。一些物业单位为节省费用,几个月才对电梯检查一次,甚至等出了问题才请人来检查,逃检、漏检和滞后年检现象十分严重。特别是,有的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一直在“带病工作”。此外,过多地非正常开启和使用、电梯超载等,也为电梯安全埋下了隐患。

电梯无“退休年龄”,但绝不能“带病工作”。除了安全知识普及工作之外,地方政府对电梯安全的监管力度,也要不断加强。在做好日常检验和维修的前提下,还有关键一点,就是禁止老旧电梯“带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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