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诗经》中读到《采薇》:“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我便想起司马迁《史记·伯夷列传》里伯夷与叔齐的故事。成语“不食周粟”即源于这个故事。两位忠贞坚定有志气的前朝儿臣,改朝换代后,不作后朝大臣,不吃后朝粮食,穴居深山,靠山上野菜维持生命。孰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某天有人一语惊醒梦中人,他俩忽然明白过来,山上野菜也不属于前朝了,跟地里种植的粟一样,都是周朝的。明白这个道理,兄弟俩只有一个选择,绝食身亡。
曾为兄弟俩短时间充饥活命的一种野菜名叫薇。薇是一种古老的草本植物,先秦时有,如今还有它的存在。对于这种古名薇的野菜,我一点也不生疏。见过它长在田间地头的模样,还尝过它的味道,生的熟的都尝过。生的是早年尝的,它留给我的记忆是一点点儿甜。熟的是后来尝的,它比人工种植的蔬菜味道鲜美。
初见它时,身边人都叫它野豌豆,个别上过旧学的老人家叫它薇菜。春三月里,麦苗儿拔节圆杆,麦地里常见一种野草。它模样儿很像豌豆苗,有长长的藤蔓,那藤蔓却比豌豆苗藤蔓纤细得多;它有排列整齐细小的椭圆形叶子,却比豌豆苗的叶子精致得多;它开紫色花,花朵也比豌豆花小一些;花谢了,结出窄而薄的小豆荚,比豌豆荚小,也远没豌豆荚那么饱满,豆荚里籽粒很细小。两者有太多相像之处,又有明显不同之处,人们便叫这种野菜为野豌豆。我猜想,薇菜可能是豌豆的远祖,如今的豌豆该是由古老的薇菜驯化而来,没有薇菜便没有豌豆。后来人在野外发现一种长得跟豌豆非常相像的草本植物,不知它学名叫薇菜,便叫它野豌豆。
野豌豆喜欢长在麦地里。这一点,我可以为李时珍证明。时隔几百年后,我常常在麦地里遇见野豌豆苗。李时珍曾说,薇生麦田中。在《本草纲目》中读到这句,我是信的。小时候,在家乡所见野豌豆,多是在麦地里。麦地里生出野草,那草儿肯定不受人待见,总要被人拔除。恰好,那年头人家喂猪还不懂得使用有催肥作用的复合饲料,家家户户作兴打猪草割青饲料喂猪。这种长相近似豌豆苗的野菜,自然被人放心地纳入竹篮中。乡人信任野豌豆,像信任老朋友似的。
那时尚不知,被称为野豌豆苗的野菜,猪能吃,人也能吃。顽皮的少年敢于尝试,没吃过野豌豆苗,倒是尝过野豌豆荚。将豌豆荚子剥开,取出里面圆圆的籽粒,空豆荚壳儿一般会扔掉。不知哪个贪嘴的顽童最先发现那玩意可吃,至少嚼出甜味。同样是豆荚,野豌豆荚也该是甜的。在野豌豆藤蔓上掐下一个小豆荚,连同里面籽粒一起嚼烂,汁液果真甜,比嚼豌豆荚似乎更甜,还有股特别清香味。野豌豆荚可吃,在顽童间很快成为一个心照不宣的秘密。每到春夏之交,顽童们便结伴去麦地里,寻找先前打猪草时遗漏下来的野豌豆。
找到结了荚的野豌豆,有吃,也有玩。玩的也是野豌豆的豆荚。将豆荚儿两端咬断,留下中间空洞的一段,放在嘴里一吹,便发出悦耳的笛声,比柳笛声音还要好听。孩子们一个比一个吹得更响亮,更婉转。这种玩法自是从大些的顽童那里学来的,小顽童们好像更醉心于吃,大一些的孩子,特别是顽皮的孩子,他们都会玩耍,总会教给小孩子一些新花样新玩法。学会拿野豌豆荚当柳笛吹,小孩子似乎一下子长大不少,不再留恋野豌豆荚嚼烂后那一点点甜头。
若干年后,当野菜被端上餐桌受人追捧时,我也在小区超市里买过几回野豌豆苗。最早吃的那道菜是清炒野豌豆苗,它保留了野豌豆苗质朴原味。之前,豌豆苗差不多每年春天会吃到,那种时令菜蔬价格并不贵,许多地方大棚里批量生产。这一碗野豌豆苗,因为多个“野”字,身价倍增。超市里货架上标注的菜名,故意将“野豌豆”的“野”放大两三倍,意在提醒顾客,他们卖的可不是普通豌豆,是城里人难得一见的野豌豆。商家卖的就是一个字,“野”。
饮食看似寻常,当中却有文化。日常吃食,也能吃出学问来。吃野豌豆苗,我知道了它还有个名字叫巢菜。身边有个大块水面叫巢湖,遇见带“巢”的物事就觉着亲切,名叫巢菜便以为它出自巢湖周边。结果却不是那回事,巢菜的“巢”并不指向巢湖。可能与“巢”本义有关吧,丛生的野豌豆苗,藤蔓密集地交织在一起,足以让鸟雀为巢。
我是在餐桌上知道野豌豆苗也叫巢菜的,饭店主人主动介绍。他这一举显然有卖弄文化的意味,我却乐意接受。尝美味,又长知识,这样的就餐消费我何乐而不为?
无意中读到陆游诗作:“昏昏雾雨暗衡茅,儿女随宜治酒殽。便觉此身如在蜀,一盘笼饼是豌巢。”我这才明白,原来“巢”是蜀地名菜。
一种植物有多个名字,每种叫法各有特色。薇菜之名,给人美感。巢菜之名,形象直观。野豌豆之名,质朴近人,让人觉着亲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