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遴选公务员,本是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以及加大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力度的重要举措之一。不过,在具体的操作中,由于年龄条件的严格规定和“一刀切”限制,在一些地方出现了“有意愿的去不了,刚培养的留不住”“二次择优卡住优秀基层干部”等问题。遴选、遴选,35岁何时才能不再是道坎?(2月21日《半月谈》)
公务员遴选本是公务员录用中的“二次择优”,是一种跨政府层级、跨工作部门系统、跨地区的竞争性选拔,有助于解决党政干部队伍来源比较单一、经历比较简单、素质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但各地对于公务员遴选往往都设置了不超过35岁的“硬杠杠”,超过35岁基本就没有机会了。较为严苛的年龄限制,拦住了一些优秀的基层干部。
不能让35岁这样严苛的年龄限制成了束缚人才发展、人才大展拳脚的“绳子”。设置35岁的“硬杠杠”,这样的规定太过于“一刀切”。对基层干部来说,35岁左右是精力正旺盛、干劲正足的年纪,“一刀切”将35岁以上的基层干部拒之门外,这样的公务员遴选难言科学合理。
35岁的“硬杠杠”,让公务员遴选难以更好发挥遴选人才的作用,甚至会起到“埋没人才”,影响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的反作用。对此,就有必要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更要“不拘一格用人才”。如对于中央大力倡导选贤任能“不唯票、不唯分、不唯GDP、不唯年龄”四个不唯要求,各地就要能严格落实,不要让年龄限制束缚了基层干部的前途,对人才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要多打破像严苛的年龄限制等这样的“瓶瓶罐罐”,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这样才有利于充分释放人才活力,才能达到“不拘一格用人才”的目的。而要让35岁不再成为公务员遴选难以逾越的坎,还先需要冲破固化思想观念的束缚,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只有逾越了思想观念的这道“坎”,严苛的年龄限制等规则上的“坎”才能逾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