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服务员提醒避免点餐浪费被骂”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并引起热议。位于北京丰台的涉事餐厅发布声明称,由于服务员多次劝导合理消费让顾客感到不适,公司深表歉意,当时已免单。据报道,该餐厅为当事服务员颁发了“安慰奖”。2月21日,丰台区餐饮住宿服务行业协会会长穆慧妍表示,餐厅没有做错,不应为浪费者免单。(2月21日北京日报客户端)
节约光荣、浪费可耻,但个别消费者不以浪费为耻反以为荣。就像这对青年男女,明明300元左右就能搞定的一顿饭,偏偏点了1000多元的满桌饭菜,面对服务员的三次劝阻非但不领情,反而拍桌子怒斥服务员“多管闲事”。
《北京市制止餐饮浪费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餐饮服务经营者应设立劝导员,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取餐,对明显过量点餐、取餐的行为进行提醒、劝导;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可见,制止顾客餐饮浪费,是服务员的权利和义务,绝非“多管闲事”和“骚扰顾客”。当事服务员尽职尽责、不卑不亢,坚决向餐饮浪费说“不”,其精神和勇气值得充分肯定。商家安慰、褒奖受委屈的服务员合情合理,但为什么向餐饮浪费者公开道歉并免单?如果说服务员沟通技巧不够,导致顾客消费体验不佳,那未免太强人所难了。
此系个案,但其折射出的问题值得警惕、深思。制止餐饮浪费立法工作正紧锣密鼓地进行,国家和地方层面的法律法规不久将相继出台,等制度完善后,执行就成了关键。餐饮经营者有制止浪费的责任,但如果在提醒、劝阻等措施失效的情况下,还有没有较真、“硬刚”的动力和勇气?在保障消费者就餐体验和制止餐饮浪费发生冲突时,餐饮经营者会何去何从?如何避免餐饮经营者在执行中打折扣、走过场的现象?相关部门应未雨绸缪,制定出易于操作、行之有效的监督措施,倒逼餐饮经营者落实制止餐饮浪费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