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在石家庄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石家庄商务局局长常志卷说,从5日下午到6日,有些市场和超市出现了集中性购买,品种主要是面粉、鸡蛋、方便面、大白菜等。同时,商务部门已对两起哄抬物价案件进行立案调查。(1月7日《燕赵都市报》)
一些不法人员利用春节前和疫情零散出现之机哄抬物价,从中获取不法利益。一些防疫和生活必需品疯狂涨价,早已脱离了正常的涨价范围。这些乘机囤积居奇的商家和商人,扰乱市场秩序、影响正常的生产和流通,给社会防疫工作带来很多麻烦。
这几年,一些人之所以能哄抬物价,除天气异常、灾害多发等因素外,不排除游资炒作、哄抬物价等因素的影响。价格和价值不相符,不是市场定价的机制,而是通过同盟谋取高额的利润的定价,必然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市场监管部门应该在严防源头风险、严控过程风险、严管出厂风险的同时,要加强价格检查,严打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变相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对重要农产品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加强监测分析,实行一日一报。
严打哄抬物价,这既是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公平竞争之需,也是稳定物价、呵护民生之举。当然,规定有了重在执行,如果说以前还很少见到因为串通涨价而被追究刑责的,现在既然有了规定,必要时就该启动司法程序,对价格上涨的幕后推手予以刑事处罚。也只有如此加大处罚力度,让违法者得不偿失,企业才不敢随意操纵价格,市场才能实现公平竞争,确保市场平稳。所以,对这种利用疫情哄抬物价的行为,必须冒头就打,发现一个打掉一个,性质特别严重的,必须追究刑事责任,不能再让利欲熏心者招摇过市。当然,作为公民,也要头脑清醒,不要抢购商品。以中国目前的国力与生产能力,特别是米、油、蔬菜、水果等基本生活物资,根本不会出现短缺情况,广大民众也没有必要去大量抢购、囤货。